佛山marryu提醒闪婚有风险需谨慎
近日,有媒体报道,20多岁的未婚女性在结婚前不查婚姻状况,导致婚后被丈夫起诉离婚,最终落得人财两空的结局。虽然这是一起个案,但也反映了“闪婚”带来的问题。婚姻是人生大事,除了感情因素,双方的经济基础、家庭背景、性格等因素都会对婚姻质量产生影响。佛山 marryu提醒广大青年朋友:闪婚有风险,需谨慎。
据统计,2013年全国结婚率为7.7%,比2012年下降0.4个百分点;离婚率为3.8‰,比2012年上升了0.6个百分点。有专家表示,社会对结婚的要求越来越高,婚姻观念发生变化是主因。
一、 婚前不查对方的婚姻状况,婚后丈夫起诉离婚
案例:张某和李某经人介绍相识后,未查询李某的婚姻状况,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且生育子女。婚后,张某发现李某与其交往期间与其他异性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张某起诉要求与李某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
二、 女大学生不查男友婚姻状况,结婚后被丈夫起诉离婚
近日,媒体报道了一则新闻,说的是一名女大学生在没有查男友婚姻状况的情况下与其结婚,结果婚后被丈夫起诉离婚。
经了解,这名女大学生与男友相恋多年,双方父母都非常满意,在婚前便就结婚事宜做了详细约定。该名女大学生与丈夫婚后经常吵架,丈夫认为夫妻感情出现危机,因此起诉离婚。
记者从法院了解到,该案中的女大学生虽然结婚了,但是其婚前并没有进行财产调查。由于不知道其男友是否已婚,因此导致其婚后被起诉离婚。
三、 婚前男方父母在婚姻登记处签字,女方无义务签字
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时,婚姻登记机关会要求男女双方当场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上签名。如果男女双方没有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而是由他人代签,在发生纠纷时就可能会产生一些麻烦。因为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男女双方在结婚前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所以《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必须由双方本人签名。
四、 “闪婚”后,婚前财产“裸婚”
“裸婚”不等于没有财产。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如果一方婚后用个人财产买房,就属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如该房屋为婚前所购买,则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另外,如果婚前购买的车辆、房子等不动产,一般认为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但对于房产,如果双方在婚前签订了购房协议或者合同,房产证上也只有一方名字的话,就会认定为房产为双方共有。此外,对于银行存款、股票等金融资产,也要注意是否存在对方的一半。
五、 恋爱不成,相亲不成,闪婚终成悲剧
2012年10月,20岁的小李通过一场相亲认识了女孩小丽。由于小李和小丽年龄都不小,双方家长很着急,见面后双方感觉还不错,就商定先交往试试。2013年1月,两人便领证结婚了。由于彼此缺乏了解,婚后的生活并不幸福。婚后不久小李就经常因为一些小事和小丽发生争吵,两人之间的感情逐渐疏远。于是两人便分居了。
2014年8月,小李向法院起诉离婚。经法院调解无效后,最终判决两人离婚。因为恋爱不成、相亲不成、闪婚不成,最终导致感情破裂并离婚。“闪婚”这一现象的出现与社会大环境有很大关系,在如今的社会环境下,人们对婚姻的期望值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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