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时古怪网】当前外汇违法犯罪呈现资金跨境转移更加隐蔽、资金交易更加快速庞杂、非法信息发布传播“社交媒体化”三个新趋势。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通报八件惩治涉外汇违法犯罪典型案例,主要涉及跨境对敲型非法买卖外汇,首次选取了浙江、上海两个涉虚拟货币的案件,并阐释相关取证要点。
最高检第四检察厅负责人表示,跨境对敲型非法买卖外汇是当前非法买卖外汇的典型表现之一,此类案件中,人民币和外币一般不进行物理上的跨境流转,表面上看资金在境内外单向循环,实质上属于变相买卖外汇行为,扰乱了外汇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经营罪。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零时古怪 - 中国第一时事资讯综合门户 » 两部门通报涉外汇违法犯罪案例 部分利用虚拟货币跨境对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