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反间谍法于7月1日起施行,其中的一个亮点是对间谍行为做了进一步充实和细化。那么按照新法,哪些行为将被认定为间谍行为?哪些人群容易成为间谍策反的目标?普通群众发现间谍行为又该怎么办呢?
男子受高额报酬诱惑为国外间谍机构提供情报
曾在某部委从事外语翻译工作的张某,在驻外期间,结识了自称是该国外交部的A某等人。A某等人的真实身份是该国间谍情报机关人员,在与张某熟识之后,以高额报酬为诱惑,通过套取和索要等方式,要求张某提供情报。
张某在明知对方企图的情况下,仍无视法纪,
数年间向对方提供了数十份涉及我国内政外交的涉密文件资料,其中绝密级、机密级文件达14份。
2008年,张某辞职前,从单位办公电脑和内部办公网络中搜集文件资料非法携带至国外,其中包含大量绝密级、机密级资料。
2016年,国家安全机关破获此案。
张某的行为就属于典型的间谍行为。
7月1日起施行的新反间谍法共六章71条,在第一章总则中就规定了间谍行为的六种类型,明确不同类型间谍行为的主体、行为和对象。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旭:
第一类是指直接攻击、窃取有关国家安全的情报,或破坏安全秩序的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
第二类是通过收买等手段,让保密单位的成员或国家公职人员投靠。
新反间谍法规定的第二类间谍行为中,在旧法“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基础上,
新增了“投靠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将主动积极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写入法条。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旭:
投靠的社会危害性、主观恶性更强,他丧失了对一个主权国家的忠诚。
男子兼职拍城市风景照涉港口军舰照片
对于涉及间谍行为的轻微违法行为如何处理,有自首、立功等情形如何减轻处罚,新修订的反间谍法也进行了规定。
2020年4月,在辽宁大连务工的赵某找到了一份帮助规划设计师叶某拍摄城市风景照片的兼职。工作第一天,在叶某的遥控指挥下,赵某先后来到大连的港口、造船厂周边拍摄照片,并记录下沿途的地理环境,通过手机发送给叶某。当天,赵某收到了200元转账。
拍拍照片就能赚钱,赵某以为自己得到了美差,他继续按照叶某的要求拍摄照片并取得报酬。而叶某布置的任务也不断加码,要求赵某拍摄港口中停泊军舰进行维护的照片,甚至鼓动赵某找机会进入造船厂工作,每月还能获得更多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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