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智全
6月26日,粮食安全保障法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草案共11章69条,明确规定国家粮食安全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实施以我为主、立足国内、确保产能、适度进口、科技支撑的国家粮食安全战略。
“仓廪实,天下安”,保障粮食安全,确保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对于拥有14亿人口的中国来说,始终是治国理政的头等大事。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粮食安全保障能力不断提升,以占世界9%的耕地、6%的淡水资源,养活了世界近五分之一的人口,有力回答了“谁来养活中国”的问题,为世界粮食安全作出了突出贡献。
尽管当前我国粮食安全形势总体较好,粮食连年丰收,库存充足,市场供应充裕,但法治保障不足影响粮食安全的各种潜在威胁仍然存在。一者,部分地区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不容忽视,世纪疫情、极端天气等因素也给粮食安全保障带来了不确定性,对粮食安全保障提出了新的法治要求。二者,我国粮食需求刚性增长,粮食安全面临耕地总量少、质量总体不高、粮食稳产增产难度加大等诸多问题挑战,也迫切需要进一步提升粮食安全保障的法治化水平。
同时,粮食安全所涉及的生产、加工、储藏、运输以及收购和销售、节约减损等环节的法治保障不足,也让我国粮食安全的保障隐患重重。因此,只有从立法、监管、技术等多个方面进行系统立法,才能对各环节粮食安全的保障做出制度性安排,统筹推进粮食安全保障的法律制度建设。
此外,当前我国粮食安全保障涉及的耕地保护、农民利益平衡、职能部门监管权责不清等诸多问题尚未理顺,直接关系到14亿国人饭碗能否端牢这个根本问题能否得到有效解决。同时,近年来实践中保障粮食安全的诸多有益经验,也需要依法予以固化,才能释放出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的正能量。用良法筑牢粮食安全保障基石,既是粮食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题中之义,也是我国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
上述这些问题的解决,牵一发动全身,迫切需要制定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粮食安全保障上位法。如今,酝酿多年的粮食安全保障法草案被提请审议,可以说是正当其时。
目前,我国涉及粮食安全的法律规定散见于农业法、国家安全法中,《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等专门行政法规也有所规定。虽然解决了粮食安全保障“于法无据”的问题,但因缺乏统一权威的上位法,导致粮食安全保障的法治化水平不足。特别是有关粮食安全保障的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效力层级相对较低,难以满足粮食安全保障的实际需求。
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带来的粮食安全保障挑战,用良法筑牢粮食安全保障法治基石,势在必行。此番提请审议的粮食安全保障法草案坚持问题导向,对掣肘粮食安全保障不足的各种问题提出了一揽子解决方案和制度设计,对保障粮食安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这部统筹粮食安全保障的法律一旦获得通过,必将有力夯实我国粮食安全保障的法治基石,中国人的饭碗越端越稳、吃得越来越好的愿景,定将照进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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