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卫健委日前牵头组织制定了《北京市互联网诊疗监管实施办法(试行)》,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该办法,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要加强药品管理,严禁使用人工智能等自动生成处方,严禁在处方开具前向患者提供药品。
“AI处方”埋下巨大安全隐患
近年来,人工智能不断赋能药物研发、影像分析、病历管理等重要环节,有助于提高医疗诊断的精准性和治疗效果。但值得警惕的是,一些药店和互联网医院,为了图方便、省时间、压成本,竟由软件代替医生问诊,自动生成处方,给患者生命健康埋下了巨大的安全隐患。
出台相应的管理办法,是依法规范互联网诊疗市场的重要一步。其中,强调处方权这一点尤其关键,它关系到生命安全,必须在严格的监管下运行。原先已经形成一整套处方权的许可监管办法,不可能废弃不用,更不能轻易交给人工智能。
划定红线才能规范发展
在此之前,国家已出台了《互联网诊疗监管细则(试行)》。该细则规定,处方应由接诊医师本人开具,严禁使用人工智能等自动生成处方;处方药应当凭医师处方销售、调剂和使用,严禁在处方开具前向患者提供药品。划定这样的红线十分必要,不仅为规范发展互联网诊疗留下空间,也能防止互联网诊疗出现一拥而上的乱局。
在此基础上,北京市进一步细化了相关管理规定。其中一大亮点是,由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建立北京市互联网诊疗监管平台。对于医院来说,不仅应设专门部门管理互联网诊疗,而且应主动与北京市监管平台对接,主动接受监督。对于医师来说,接诊前需进行实名认证,确保由本人提供诊疗服务。对于诊疗过程来说,医疗机构应当保证互联网诊疗活动全程留痕、可追溯,并向北京市监管平台开放数据接口。
对“AI医生”须秉持谨慎态度
互联网诊疗的核心在于“诊疗”,互联网技术的运用旨在提高诊疗效果、降低门诊压力、减轻患者负担。但无论如何,人工智能都不能越俎代庖冒充医生。倘若医疗“工具人”大行其道,这不仅是对患者切身利益的巨大伤害,同时也是对医生神圣职业的巨大贬损。事关公众生命安全和切身利益,审慎的态度是必要而且非常重要的。
随着互联网技术和服务的发展,可以预见,未来在某些领域,“AI医生”的诊疗准确率甚至会高过人类。当然,人工智能什么时候能打破禁令,还有赖于技术进步的程度,要让广大患者足够放心,就得展示出过硬的本领。此外,人们对人工智能还存在伦理、法律等方面的担忧,需要时间来磨合和适应,而且这个周期可能比较长。因此,当前对于人工智能介入医疗尤其需要谨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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