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捧“金饭碗”的银行人也面临一定的薪酬挑战,随着2023年上市银行年报的陆续披露,银行向员工“反向讨薪”的情况浮出水面。3月31日,据北京商报记者不完全统计,有10家上市银行在年报中详细公布绩效薪酬追索扣回情况,2023年累计“反向讨薪”金额近亿元,部分银行索回金额较上年增加1.6倍。在分析人士看来,近几年,商业银行绩效薪酬追索扣回相关制度的制定以及执行在银行内部已经相当普遍,这一方面体现出银行对薪酬管理制度不断完善的举措,另一方面也旨在督促相关人员不断精进业务水平。
招商银行总金额最高
3月31日,北京商报记者统计发现,目前已有中国银行、招商银行、渤海银行、哈尔滨银行、天津银行、威海银行、甘肃银行、东莞农商行、瑞丰农商行、重庆农商行在年报中详细披露绩效薪酬追索扣回情况,10家上市银行2023年向员工“反向讨薪”合计金额9988.09万元。
所谓的“反向讨薪”即银行对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或出现职责范围内风险超常暴露等情形的员工,进行了相应绩效薪酬的追索扣回。
在10家上市银行中,招商银行2023年“反向讨薪”总金额最高,追索扣回绩效薪酬总金额4329万元,涉及执行绩效薪酬追索扣回的员工4415人,占员工总数的3.79%。相较于上年同期,绩效薪酬追索扣回人数虽增多,但总金额却有所减少。2022年,招商银行执行绩效薪酬追索扣回的员工2876人,占员工总数的2.55%,追索扣回绩效薪酬总金额则为5824万元。
不过,亦有银行“反向讨薪”金额出现增长。2023年,东莞农商行绩效薪酬因故扣回金额合计172.8万元,较2022年的66万元增长1.6倍;渤海银行追索扣回499人绩效薪酬2344万元,较2022年追索扣回370人绩效薪酬1760万元有所提升。
威海银行2023年“反向讨薪”金额也有所上涨,报告期内,根据业务风险情况,该行绩效薪酬追索扣回27.28万元,同比增加12.28万元。
而在2022年尚未披露具体数据的中国银行、哈尔滨银行、天津银行、甘肃银行、瑞丰农商行、重庆农商行,在2023年年报中也公布了绩效薪酬追索扣回情况,金额分别为2275万元、470万元、174万元、14.93万元、92.96万元和88.12万元。
素喜智研高级研究员苏筱芮表示,多家银行2023年追索扣回绩效薪酬,一方面是为了充分响应监管精神,体现出银行对薪酬管理制度不断完善的举措,另一方面也旨在督促银行相关人员不断精进业务水平。个别银行“反向讨薪”金额增加背后反映出这一机制确实已逐步常态化并有进一步强化的趋势,目前市场公开披露的仅仅是部分银行的动作,实际上经过近几年的持续发展,绩效薪酬追索扣回相关制度的制定以及执行在银行内部已经相当普遍。
平衡收益与风险
银行向员工“反向讨薪”符合监管规定且由来已久。早在2010年,原银监会就已印发《商业银行稳健薪酬监管指引》,提到商业银行应制定绩效薪酬延期追索、扣回规定。2020年,人民银行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修改建议稿)》明确,“商业银行应建立与本银行风险水平相适应的薪酬延期支付和追索扣回机制”。
为了健全绩效薪酬激励约束机制,充分发挥绩效薪酬在银行保险机构经营管理中的导向作用,2021年,原银保监会研究制定《关于建立完善银行保险机构绩效薪酬追索扣回机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应当按规定建立并完善绩效薪酬追索扣回机制,健全劳动合同、薪酬管理、绩效考核等管理制度,充分运用薪酬工具,平衡好当期与长期、收益与风险的关系。
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部分银行虽未披露绩效薪酬追索扣回具体金额,但已在年报中明确建立了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及追索扣回机制或对相关员工进行了相应绩效薪酬的追索扣回。例如,农业银行在2023年年报中指出,该行建立了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及追索扣回机制;光大银行则提及,2023年该行按照相关办法对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或出现职责范围内风险超常暴露等情形的员工,均进行了相应绩效薪酬的追索扣回。
根据《指导意见》,银行高级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出现重要监管指标严重不达标或偏离合理区间,被监管部门采取接管等风险处置措施等情形,银行保险机构可追索扣回其相应期限内的全部绩效薪酬。
谈及绩效薪酬追索扣回的影响,苏筱芮表示,追索扣回绩效薪酬对银行来说能够完善薪酬制度,如果追索金额较大,甚至有可能对财报业绩产生重要影响,但对于员工来说,需要关注绩效薪酬的追溯依据,日常也需要做好个人资金的规划,避免在被追薪时陷入被动。
薪酬追索扣回常态化
银行向员工“反向讨薪”逐步常态化。2023年3月,原银保监会在《银行业保险业健全公司治理三年行动取得明显成效》一文中指出,95%以上机构已制定并实施了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和追索扣回制度。特别是在一些高风险机构,相关制度为追究违规高管责任、挽回资产损失发挥了重要作用。例如,山西5家城商行合并重组期间,对61名高管和关键岗位人员追索扣回绩效薪酬3359万元。
“未来,商业银行‘反向讨薪’的情况将会越来越多”,资深金融政策专家周毅钦表示,主要有三方面原因,一是近年来市场上风险事件增加,商业银行经营情况受到一定影响,例如贷款出现逾期、不良,投资出现爆雷等,二是监管“长牙带刺”,针对金融机构内部违法违规的查处力度、震慑力度、处罚力度不断加强,三是“回归本源”,原本商业银行中一些激励机制过于激进,偏离了正常合理的薪酬、绩效考核体系,因此需要重新进行调整。薪酬追索扣回在未来一定会常态化。
对于银行绩效薪酬追索扣回的建议,苏筱芮认为,银行在制定和实施“追薪”规则的过程中需要用清晰的条款进行表述,给到银行相关人员以明确的预期,对于一些突出情形可借助本行或他行重点案例的形式向银行相关人员提供专项培训,帮助其加强理解,并以此为鉴,进一步提升业务水平。
北京商报记者 李海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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